陈芳(1825-1906),字国芬,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镇梅溪村(今凤山街道梅溪社区)人。陈芳的父陈仁昌务农兼经商,家庭富有,从小曾接受过良好的教育,14岁父亲去世,家道中落,他便跟随伯父陈仁杰到澳门、香港学做生意,经营中西土特产。
青年时期的陈芳
1849年,陈芳及其堂兄随陈仁杰运一船货物到檀香山出售。不久,陈仁杰回国,陈芳则留了下来,继续经营伯父留下的中国货物。当时夏威夷对商人不收税,一般商人可获利高达40%,因此,陈芳在檀香山贝尔街经营的杂货店不仅站稳了脚跟,更有了进一步的发展。1854年6月,陈芳与人合股开设新店铺,生意相当不错。1855年7月,因受邻近剧院火灾所累,店铺化为灰烬,加上店内一职员私携3万美元潜逃,更是雪上加霜。但陈芳勇气过人,并不因此厄运而气馁,他向银行借贷来恢复生意,经过一个寒来暑往的苦心经营,生意走出困境。
1856年,陈芳用1368美元在夏威夷买下了水滨的一个店铺,把生意移到此地,同时在奴亚奴白人区买了一套房子和地产,打算留在檀岛。19世纪60年代,他又与同乡程植联袂创办芳植记商号,专营中国货物,兼做批发生意。接着,他又投资航运业,拥有一艘私人货船,往返于香港与檀香山之间,既运载货物、也运送中国劳工到夏威夷,促进了两地商贸及农业的发展。1870年,“芳植记”成为夏威夷著名的华资商号,是夏威夷八大企业之一。
陈芳在檀香山的寓所
美国南北战争时期,南方产糖地对北方的蔗糖供应中断,糖价一路看涨,夏威夷蔗糖大量输美,蔗糖业获利甚丰,白人纷纷投资。陈芳审时度势,果断投资蔗糖业,在希罗创办Kaupakuea甘蔗种植园(即国芬糖榨)。他革故鼎新,摒弃了传统的手工生产工艺,大胆引进西式的机械生产,使生产效率大幅提高,蔗糖源源不断地向美国北方销售,因而获得巨额利润。1876年夏威夷同美国签订互惠条约,蔗糖免税进人美国,这进一步刺激岛上蔗糖业的发展。19世纪70年代,陈芳在希罗收购了著名的泼比可蔗糖种植园一半的的股权。他将长子陈龙、次子陈席儒安排到农场工作,以协助管理。到1887年,该场被视为夏威夷最好的农场,其规模居境内近80家农场及榨糖厂的第12位,资产达100万美元。“华侨以糖业致富者,仅有陈芳一人耳”。
此外,水稻种植业在夏威夷是继蔗糖业之后的第二大行业,应运而生的制米加工厂和米商,在当地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然而,建造碾米厂和米仓所需投资很大,让人望而却步。陈芳不失时机地在19世纪60年代创建一家碾米厂,为当地最早的碾米厂之一。这时,陈芳已成为当地华侨之首富,有“商业王子”与“糖业巨子”之美称。
中年时期的陈芳
陈芳初到檀岛时,为求立足和发展,十分注重同四周的社会名流乃至王室建立联系,为此他展开了广泛的社交活动。1855年,陈芳与夏威夷贵族少女朱丽亚订婚。1874年,陈芳出资巨款助力朱丽亚的义弟卡拉鸠取得王位,并在随后的两次政变中全力支持国王平息叛乱。1879年,陈芳成为夏威夷王国贵族中的第一位华人。
1878年,清政府任命陈兰彬、容闳为中国第一任驻美国、西班牙、秘鲁三国正、副公使。陈芳等华商联名向陈兰彬上书,要求在夏威夷也设立官方机构,以保障华人利益。当时夏威夷与中国无外交关系,且主权独立,要在此设立官方机构,非中国驻美公使所能派设的。陈兰彬上书清政府,建议在夏威夷设立半官方机构华商董事会。鉴于檀岛在政治、经济上的战略地位,1879年清政府准旨在夏威夷设立商董,经容闳的极力推荐,任命声望卓著的陈芳为清政府驻夏威夷首任商董,其府邸成为华商董事会驻地。1880年3月,清政府的龙旗第一次在夏威夷升起。1881年华商董事会改为领事馆,陈芳被任命为首任领事。
陈芳在任职期间,针对当地政府对华人的种种苛例,他致力于制定各种保护侨民的规章制度,诸如华侨可不受限制地进出夏威夷,可以购买土地和财产,寻找合法的职业,把子女送进公立学校,劳工契约的签订出于自愿,等等,为改善华人的待遇而努力工作。1881年,卡拉鸠国王访问中国,李鸿章在天津与国王进行了友好的会谈。当李鸿章问道:“中国前派有领事陈国芬驻岛,人尚妥当否?”国王答日:“陈国芬久在敝岛,情形极熟,人亦公正。”对陈芳予以了充分的肯定。
国王卡拉鸠统治时期,陈芳的社会政治地位登峰造极,商业事务也蒸蒸日上。他身兼豪商、庄园主、贵族、商董、领事于一身,其政治、经济地位可谓如日中天。然而,日中则昃,不利于陈芳的逆流也在扩大。19世纪下半叶,整个北美大陆的反华浪潮传到夏威夷,华人参政权利也被剥夺,沦为二等公民。1889年,陈芳又痛失长子陈龙,于是,他采纳陈龙遗孀的意见,决定隐退回国。他的次子陈席儒也随他回国。1890年10月,陈芳及部分家人经日本回到了祖国。
陈芳像(1896年的油画肖像)
在家乡珠海,他购置房产,修建陈氏宗祠,捐资办学、修筑拱北至前山寨的石板路,兴办慈善事业,整治村容。为全村购置柴油发电机发电照明,引来自来水供村民饮用。1886年和1891年,清光绪皇帝赐陈芳及其父母等建造“急公好义”“乐善好施”石牌坊,以示嘉奖。
陈芳故居
陈芳晚年定居于梅溪故居与澳门公馆。1906年9月,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的陈芳逝世于澳门,葬于家乡梅溪,享年81岁。20世纪90年代末,陈芳的庐墓、牌坊、祠庙等经过修缮和整治,成为一个富含历史文化底蕴的文化景点,使之重放异彩。2006年6月2日,陈芳家宅(含梅溪牌坊)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之一。
梅溪牌坊
资料来源于:《珠海历史名人》《珠海历史回眸》等